:::

最新消息

:::

尚未取得「教學助理培訓研習證明」之實習/實驗課教學助理,請於11月13日(日)前上線完成研習課程。

最新消息
張貼人:網站管理員公告日期:2016-10-13
一、依本校教學助理設置辦法規定,本校在學之碩、博士班學生需具備學科專業素養且取得教學助理培訓研習證明書,始得申請擔任教學助理。
二、「尚未取得培訓研習證明」之實習/實驗課教學助理,請速至活動報名系統報名,依課程規定完成線上研習者,將核發教學助理培訓研習證明。
四、課程時間:即日起至11月13日(日)止。
五、登入方式:於活動報名系統報名並經核准者,即可點選課程網址進入moodle平台「教學助理教學專業課程線上研習」課程。
七、業務聯絡人:學生學習發展組,蔡承佑先生(分機2160)。
 
最後修改時間:2016-10-13 AM 9:38

cron web_use_lo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