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(1)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獲獎名單暨領獎注意事項公告
※ 獲獎名單詳附件1。
※ 為避免獎學金核銷延宕,請同學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下列領獎程序,未於期限完成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※ 獲兩類型以上進步獎僅需撰寫一篇進步心得分享即可。
※ 個人進步獎之進步幅度因有較多個人資料,僅以紙本公告於淡水校園學生學習發展組公佈欄(覺生綜合大樓四樓)、蘭陽校園教學大樓公佈欄。
【領獎注意事項】
1. 自公告日起至10月28日(星期五)前,於行政單位上班時間內,親至學生學習發展組(覺生綜合大樓四樓I405室)簽署領款收據並領取獎狀,境外生另需攜帶護照或居留證。
2. 所有獲獎者請於領獎前2日完成進步心得分享短文(約300字),並設定公開分享。
A. 步驟一:心得分享填寫網址:http://eportfolio.tku.edu.tw (可發表於「校內獲獎」或「校內獎學金」)
B. 步驟二:將心得分享「網址」及「內文」登錄於https://goo.gl/dV6N4a,以利承辦單位核對並加速領獎程序。
3. 請攜帶帳戶資料以便簽署領據,獎學金將直接匯入獲獎者個人帳戶 (以郵局帳戶為主,銀行帳戶將扣轉帳手續費),境外生需持有臺灣郵局或銀行帳戶。
4. 蘭陽校園及進學班獲獎學生,承辦人於確認獲獎學生完成心得分享之後,隔日將相關資料傳送至系辦,委由系助理代為處理領獎事宜。(蘭陽校園資料傳遞時間可能超過2天。)
5. 若有領取困難之學生可先聯絡業務承辦人,逾期未依規定完成領獎程序,亦未與承辦人聯繫之獲獎者,視同自動放棄獎勵資格。
6. 業務承辦人:學生學習發展組,邱秋雲小姐(分機353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