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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(2)學業成績學習進步獎獲獎名單暨領獎注意事項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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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貼人:邱秋雲公告日期:2017-03-30
      獲獎名單詳附件1本次獲獎人數269人。其中增額獎勵180名,每名獎學金500元整。

     領獎序號詳附件2為加速領獎作業,領獎時請告知領獎序號。 

     由於330日才核定增額獎勵經費 (確認獎勵名額),因此雖已公告獲獎名單,但獎狀尚未製作完成,請依下列規定領獎時間領獎

     為避免獎學金核銷延宕,請同學依規定於期限內完成下列領獎程序,未於期限完成視同放棄領獎資格。

     個人進步獎之進步幅度因有較多個人資料,僅以紙本公告於淡水校園覺生綜合大樓四樓學生學習發展組公布欄、蘭陽校園教學大樓公佈欄。

【領獎注意事項】

1.      所有獲獎者請於412日前完成進步心得分享短文(300),並設定公開分享。 (獲兩類型以上進步獎僅需撰寫一篇進步心得分享即可)

A.      步驟一:心得分享填寫網址:http://eportfolio.tku.edu.tw (可發表於「校內獲獎」或「校內獎學金」)

B.      步驟二:將心得分享「網址」及「內文」登錄於https://goo.gl/cAOuBd,以利承辦單位核對並加速領獎程序。

2.      413起至425日止,於行政單位上班時間內,憑學生證親至學生學習發展組(覺生綜合大樓四樓I405)簽署領款收據及心得分享授權書並領取獎狀,境外生另需攜帶護照或居留證

3.      獎學金將直接匯入獲獎者個人帳戶 (以郵局帳戶為主,銀行帳戶將扣轉帳手續費)請熟記或攜帶個人郵局或銀行帳戶資料(含開戶分行資料) 前來簽署領據。

4.      本校郵局無法將獎學金直接匯國外銀行,境外生須持有臺灣郵局或銀行帳戶。

5.      學校通知匯款時,承辦人會主動寄mail通知。匯款時間視行政作業而定,若提供之匯款帳戶資料非獲獎者帳號或資料有誤而被郵局退件,將影響匯款時間。

6.      蘭陽校園及進學班獲獎學生,承辦人於確認獲獎學生完成心得分享之後,413日將相關資料傳送至系辦,委由系助理代為處理領獎事宜。(蘭陽校園資料傳遞時間可能超過2天。)

7.      若有領取困難之學生可先聯絡業務承辦人,逾期未依規定完成領獎程序,亦未與承辦人聯繫之獲獎者,視同自動放棄獎勵資格。備取遞補名單將於426日公告。

8.      業務承辦人:學生學習發展組,邱秋雲小姐(分機3531)

 
最後修改時間:2017-03-31 PM 2: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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